桓公初報破殷荊州,曾講論語,至“富與貴,是人之所欲,不以其道得之不處”。玄意色甚惡。
王爽與司馬太傅飲酒。太傅醉,呼王為“小子。”王曰:“亡祖長史,與簡文皇帝為布衣之交。亡姑、亡姊,伉儷二宮。何小子之有?”
乡饮酒之礼:六十者坐,五十者立侍,以听政役,所以明尊长也。六十者三豆,七十者四豆,八十者五豆,九十者六豆,所以明养老也。民知尊长养老,而后乃能入孝弟。民入孝弟,出尊长养老,而后成教,成教而后国可安也。君子之所谓孝者,非家至而日见之也;合诸乡射,教之乡饮酒之礼,而孝弟之行立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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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興公、許玄度皆壹時名流。或重許高情,則鄙孫穢行;或愛孫才藻,而無取於許。
王大將軍起事,丞相兄弟詣闕謝。周侯深憂諸王,始入,甚有憂色。丞相呼周侯曰:“百口委卿!”周直過不應。既入,苦相存救。既釋,周大說,飲酒。及出,諸王故在門。周曰:“今年殺諸賊奴,當取金印如鬥大系肘後。”大將軍至石頭,問丞相曰:“周侯可為三公不?”丞相不答。又問:“可為尚書令不?”又不應。因雲:“如此,唯當殺之耳!”復默然。逮周侯被害,丞相後知周侯救己,嘆曰:“我不殺周侯,周侯由我而死。幽冥中負此人!”
有父之丧,如未没丧而母死,其除父之丧也,服其除服。卒事,反丧服。虽诸父昆弟之丧,如当父母之丧,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,皆服其除丧之服。卒事,反丧服。如三年之丧,则既顈,其练祥皆同。王父死,未练祥而孙又死,犹是附于王父也。有殡,闻外丧,哭之他室。入奠,卒奠,出,改服即位,如始即位之礼。大夫、士将与祭于公,既视濯,而父母死,则犹是与祭也,次于异宫。既祭,释服出公门外,哭而归。其它如奔丧之礼。如未视濯,则使人告。告者反,而后哭。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,则既宿,则与祭。卒事,出公门,释服而后归。其它如奔丧之礼。如同宫,则次于异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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